盐城个体户注册_天津市税务局: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税?_个体户办理流程

2022-01-16 21:34:49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2-01-14

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问题内容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天津市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哪些表是必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必报表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其他报表为选报表,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报。

,2022年个体户办理流程如下: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2022-01-1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分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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