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个体户注册_湖北省税务局:增值税申请缓交后能否用留抵税额抵减缓交后的税金_个体户执照怎么办理
增值税申请缓交后能否用留抵税额抵减缓交后的税金
留言时间:2022-01-10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制造企业,2021年12月有8000万的销售额,但在取得进项税发票时因对方税号开错导致我们当月无法进行抵扣,就形成了800多万的增值税及100多万的附加税。我公司银行存款在扣除职工工资及社保后无力缴纳税款,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缓交税款后在缓交期结束之前用我们的留抵税额抵减这800多万的增值税,同时冲减这100多万的附加税计税依据,若可以抵减那么是从12月征期结束之后开始计算滞纳金还是在缓交结束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只需要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就可以成功注册个体户了!并且没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3%,个税核定,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实际成本只有1.5%左右。联系:17811973989(微信同号)马上注册。,浙江12366中心: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022-01-12
答复内容
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但其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1月11日
四川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房租收入,缴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