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注销_中山市税务局:个人转租商铺,应缴什么税费?_个体户政策
受理号:
1440000002021122117011161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人转租商铺,应缴什么税费?
内容:
你好,转租商铺,一共8个商铺,每个商铺3500元一个月,是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请问个人转租商铺要到税局备案再可以代开发票吗?2请问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优惠是不是不一样?3请问个人转租商铺要征收哪些税费,税率分别是多少?
咨询人:
,个体户交多少税?爱税宝的个体户园区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定期定额征收,综合税负很低。比个人独资企业还节税,税务筹划都需要配个体户。,局德庆县税务局:肇税财行便函(2019)19号便函的信息公开选项为不予公开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肇税财行便函(2019)19号便函的信息公开选项为:不予公开。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李小姐
咨询时间:
2021-12-21 17:0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2-23 18:01
回复内容: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个人转租非住房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个人需代开增值税发票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建议您携带相关转租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并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中山市税务局:我司为提供餐饮、理疗服务的个体户,请问我司在提供以上服务时能否进行核定征收?如若可以核定征收,请问核定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