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注销_广东省税务局:3.2.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_个体户有哪些好处
3.2.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
【业务概述】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依法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粤财法[2011]10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8.《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
10.《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
11.《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税〔2021〕11号)。
【减免优惠】
1.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2.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计税方法】
1.增值税:
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1)代为收取并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根据《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不含境外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费率为3%
4.地方教育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费率为2%
5.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1)预扣预缴环节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年度汇算环节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时,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 |
45 |
181920 |
【报送材料】
增值税:
主要有两种申报方式:
1.保险企业代征所需材料如下: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原件 |
复印件 |
1 |
营业执照 |
无 |
√ ,个体户有哪些好处?: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
— |
2 |
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清单 |
无 |
√ |
— |
3 |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款申报单 |
无 |
√ |
— |
4 |
本人或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
无 |
√ |
1 |
2.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申报增值税所需材料如下: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原件 |
复印件 |
1 |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款申报单 |
无 |
√ |
— |
2 |
本人或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
无 |
√ |
1 |
3 |
退(抵)税申请表 |
办理退抵税 |
√ |
— |
4 |
已开具发票的各联次 |
需要作废发票 |
√ |
— |
个人所得税:
分为预扣预缴环节和年度汇算环节
1.预扣预缴环节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1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
必报 |
2 |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
扣缴义务人为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首次办理扣缴申报时或被扣缴义务人信息变更后,在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同时报送 |
3 |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自行购买、单位统一组织为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时报送 |
4 |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
存在享受减免税优惠事项的 |
2.年度汇算环节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1 |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
必报,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可选择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
1 |
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
必报,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的,报送本表 |
2 |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附报本表 |
3 |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
年度汇算时新增申报或修改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的 |
4 |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
纳税人存在享受减免税优惠事项的 |
5 |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
年度汇算时新增申报或修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的 |
6 |
《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
年度汇算新增或修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的 |
7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
年度汇算新增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的 |
【办理渠道】
增值税:
线上办理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个人所得税:
1.预扣预缴环节
线上办理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寄申报
2.年度汇算环节
(1)自行办理。线上办理(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寄申报
(2)单位代办。线上办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寄申报
(3)委托办理。线上办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寄申报
【办理标记】
同城通办:代开增值税发票,是;预扣预缴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年度汇算申报(个人所得税),否
【办理时限】
申报为即时办结,退抵税办理为20日内办结。
广东省税务局:2.4取得偶然所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