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个独_浙江财税12366:2022年1月征期到什么时候?_个体户注册流程

2022-01-01 21:36:08

办件标题 2022年1月征期

内容 2022年1月征期到什么时候?

办件编号 NSZX20211213079 提交时间 2021-12-30 10:48:3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安徽省税务局: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常见问题解答

1.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能直接在税务部门参保缴纳社保费吗? 答:不能。目前安徽省采用“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社保费征收模式。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或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先前往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核定应缴费额,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后,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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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答复机构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12-30 13:5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解读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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