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注册_浙江12366中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是否一定是该笔货款的收款账户,麻烦提供下政策依据_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账户
留言时间:2021-12-28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银行账户是否一定是该笔货款的收款账户,麻烦提供下政策依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有什么流程,本文为您详细道来。,厦门市税务局:商业企业收到供货方提前支付的与预计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如何纳税、开票?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021-12-30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四川省税务局:井下勘察技术服务涉及设备落井事故赔偿,开票税率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