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税务: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南_个体户优惠政策_个体工商户执照注册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云南税务 2022-01-13 09:56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现梳理了操作要点和步骤,帮助大家轻松完成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1、什么是经营所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哪些主体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以下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1)个体工商户业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3、什么时间内要办理好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2年3月31日前。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6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要申报什么表?在哪申报?
答: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5、如何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2022年个体户优惠政策如下: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境外中资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
(一)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二)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累计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
注意: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6、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要注意哪些规定?
(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个人所得税税款;(2)税收滞纳金;(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5)经营所得税前扣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税前扣除标准列举如下:
7、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渠道有哪些?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注意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8、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步骤
现以最常用、最方便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为例,介绍如何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1)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完成注册和登录。
(2)进入首页后,点击“我要办税”,以经营所得B表为例介绍,本表适用于被投资单位为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所得的个人年度的汇算清缴。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3)点击【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4)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5)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6)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7)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如果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附件1)及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