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个体户注册_浙江12366中心:税总28号文第第十条“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理解_个体户有哪些好处
税总28号文第第十条“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理解
留言时间:2022-01-04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这里的“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为什么没有像第九条”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即没有像第九条既要求提供收款凭证,同时要求提供内部凭证。(我觉得最起码有一个收款凭证,即收据才能证明真实性)如果两者都提供不是更能体现税前扣除凭证真实性原则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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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浙江省
,个体户有哪些好处?: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厦门市税务局:税总2018年28号第九“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何理解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 第九条规定:“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
答复时间
2022-01-0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十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实录》规定:
为支持企业创新与发展,《办法》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具有一定的弹性。《办法》规定,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未坚持要求企业取得个人出具的收款凭证或其他凭证。但是,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企业仍须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弹性管理的同时,也体现了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规范性特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浙江12366中心:上一个留言,回复了一堆政策,没有正面回复我的两个问题,等了这么久,烦请正面回复下我的问题
(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问2:是否只有53号公告,列示的这4种行为,才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