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个人用户可以使用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在进行实名认证后,就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个人业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打印操作步骤:【办税桌面】--【电子税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输入查询条件: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根据个人需要自行选择查询开具:【个税完税证明】【个税纳税清单】--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该个人在某税款所属期时间段内的个税完税记录、纳税清单。点击【开具】按钮,跳转进入PDF界面,即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打印。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2021-12-29
企业购买预付卡未发生所有权转移或未实际使用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企业转移预付卡所有权的,如将预付卡发放给员工或赠与客户等,在预付卡所有权实际转移时按规定税前扣除;企业将预付卡自用的,如企业购买商品或劳务,在使用商品或接受劳务时结转成本、费用,按相应规定税前扣除。
2021-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1-12-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021-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2021-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1-12-29
企业收到预收账款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发布时间:2021-12-28 17:44: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在满足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021-12-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