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第三条(一)的规定,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四):
2021-12-19
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2021-12-1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的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
2021-12-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2021-12-19
中秋假期刚过,国庆假期又将到来。最近,很多企业为员工发放中秋国庆福利,为客户购买节日礼品,企业财会人员也开始处理发票报销等财务工作。税务部门提醒大家,不是所有发票都能报销。那么在日常报销中,有哪些常见的不合规发票是不能报销的呢?本期《税务之声》为大家介绍。
2021-12-19
12月10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王军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1-12-19
【回放】社保新政培训 主办单位:海沧区税务局 直播时间:2021-12-09 15:00 直播简介: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调整及疫情期间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相关政策解读
20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