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税务APP从哪里下载? 发布时间:2021-12-14 16: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网,点击右上角“客户端”按钮,打开天津税务移动客户端下载页面,扫描相应的二维码,根据手机系统选择下载方式安装即可。
2021-12-19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后如何获取缴费证明? 发布时间:2021-12-14 16: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缴费成功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天津税务”手机APP,开具本人的缴费证明;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开具缴费证明。
2021-12-19
构建税务人才新体系 开创人才兴税新局面——专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中国税务》
2021-12-19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即纳税人应当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
2021-12-19
青岛市税务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相关税费政策是否可以不享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即纳税人应当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
2021-12-19
增量房线上缴税流程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5:55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增量房购房人在“鄂汇办”上发起“新房办证”业务,预审通过后,将进入增量房线上缴税流程,相关图示如下:
2021-12-19
您所反映的外来建筑企业在我市承建建筑项目,致使有关税收外流,不利于我市税源建设的情况非常客观。您所提出的鼓励外来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项目法人或分支机构,提高我市建筑业税收贡献率的意见也很有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中涉及加强我市建筑业税源建设的有关情况,迅速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对接沟通工作。同时,对外来建筑企业承建的我市部分大型市政项目再次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向市政府献计献策,促进培育我市建筑业税源。 一、政策扶持助力,支持建筑业发展,鼓励外来建筑企业在我市纳税,提升建筑业税收贡献率
2021-12-19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楚税通”)于6月1日运行以来,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智慧税务新体验。为便于纳税人(缴费人)高效使用“楚税通”,市税务局“税务云学堂”再次开讲!定于10月22日上午10点30分举办税务云学堂之“楚税通”常用功能讲解和操作答疑。
2021-12-19